蕞多500万元开办资助!上海出台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
2月22日,笔者从相关通气会上获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四部门联合印发了《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
据介绍,近年来,上海持续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培育力度,一批高成长企业加快发展壮大。截至2022年底,上海共有独角兽企业(胡润榜单)69家、科创板上市企业78家、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约5000家、高新技术企业约2.2万家,在集成电路先进工艺和装备、高端医疗影像设备、原创新药、人工智能芯片等方面涌现了一批重大原创成果,成为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支撑力量。
为进一步推动上海研发经济发展,支持各类高成长性企业和研发机构升级打造创新型企业总部,推进研发创新的成果转化落地,提升研发创新的经济贡献总量,培育更多高能级创新主体,上海出台《管理办法》。对于在综合条件、领域范围、研发投入、知识产权、技术实力等方面符合相关标准的创新型企业总部,上海将给予以下三类支持:
一是开办费资助,对2022年1月1日以后在上海注册或迁入上海,新设法人实体企业的实缴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创新型企业总部,择优给予一定的开办资助(不超过500万元)。
二是房租资助,对符合上述开办支持条件的创新型企业总部,按一定标准由相关区给予三年资助(以不超过1000平方米办公面积、每平方米每天不超过8元的标准,按租金的30%);自建办公用房的按上述同等标准给予资助。
三是经营奖励,创新型企业总部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15亿元,并对所在区域新增综合贡献不低于1000万元的,分别给予一定的经营奖励(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
另外,获得认定的创新型企业总部在产业化重大项目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人才引进、研发用物品进口、创新产品采购、成果转化、注册登记等方面,也将享受支持与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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