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创力”轮栈桥制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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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创力”轮栈桥制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创力”轮栈桥制造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蕞高限价(如有):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拟确定一家供应商,负责“创力轮”栈桥的设计、制造。本栈桥采用电动或液压驱动,具备伸缩、俯仰和回转功能,用于在DP状态下船体主甲板到风机基础平台或其他船舶的对接,并支撑人员通道和管线。
交货时间:2024年9月30日前交货。
交货地点:国内,暂定深圳码头,具体交货地点交货前通知。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9月30日前交货。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监狱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6.参与投标前三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需 提 供“ 信用中国 ”网 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截图,网站截图加盖公章)。7.需从代理机构处正式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4年08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公司名称:中国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公司注册/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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