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拍摄演示项目竞争性磋商
当前位置:首页政采公告地方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其他视频设备
普陀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拍摄演示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普陀区中江路388弄1号6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普陀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拍摄演示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蕞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展现上海市公安分局普陀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投入运营后,全方位实现送监前全流程一站式的执法,运用高科技的相关设备设施,促使数字赋能执法管理流程、科技赋能执法管理流程,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管理精细化。视频体现普陀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主要的五大内容,即“线上线下融合”的监督特色、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情指行”一体化的合成优势,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对“大政法”的协同品牌打造,“智能化”管理手段的应用和“大集成”的综合保障体现等以上五大方面,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2.2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且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3.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相应身份证的原件(如系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3.4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磋商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地点:普陀区中江路388弄1号606室。
方式:合格的供应商请携带①《营业执照》,②信用中国、政府采购页面查询截图,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盖章原件至普陀区中江路388弄1号606室领取磋商文件,经审核通过后完成报名手续。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普陀区中江路388弄1号606室。
时间:2024年02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普陀区中江路388弄1号606室。
澄清答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请于2024年2月23日16:00时前(联系人:章老师;电话:),向招标代理提出有关疑问请以书面形式送达,由招标代理单位负责统一解答。如有需要,将安排召开答疑会,并通过“”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公司注册/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注册公司招商引税奖励平台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