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劳务报酬所得有所变动享受优惠政策个税40%降低至15%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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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个人劳务报酬所得有所变动,享受优惠政策,个税40%降低至1.5%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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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所得也是个人所得税的一种,一般是针对与一些自由职业者,以个人的名义在外成交业务,获得大额报酬的时候,需要提供发票缴纳的税种,而劳务报酬所得税税率为20%-40%,单笔报酬超过5万元,就需要按照40%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个人获得大额报酬,差不多一半都需要用于纳税。
这也导致了很多灵活就业的人员不愿意给甲方公司提供发票,而甲方公司不能获取相应的成本发票,会导致账面利润出现虚高,就需要按照虚高利润纳税,税负压力是非常大的,那么双方可能在发票事宜上,就会产生争议。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是可以在一些税收优惠园区解决的,通过享受一些地方的优惠政策,通过自然人代开的方式,享受园区的核定征收,个税核定税率为0.5%-1.5%,将原有的40%的个税降低到1.5%来缴纳,大幅度的减轻个人的税负压力。
个人想要申请自然人代开,全程也不需要亲自到场,只需要提供相关信息即可,只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即可,增值税为1%,附加税为0.06%,个人所得税为0.5%-1.5%,综合税率在3%以内,1-3个工作日就能出票,出票就出示完税凭证,一年可以开具500万,开具100万的发票,只需要缴纳不到3万的税费,实现个人经济利润蕞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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