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符合相关标准给予每辆车10000元财政补贴
据上海市人民政府1月29日消息,《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近日印发。其中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面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开展延期还本付息和续贷服务。对于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到期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上海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照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蕞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
此外,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2023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小客车,并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10000元的财政补贴。实施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等个人消费给予支付额10%、蕞高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该行动方案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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