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财政补贴 > 正文内容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dmin9个月前 (09-30)上海财政补贴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编制单位: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永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小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杨洪

  编制单位: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永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小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杨洪

  编制单位: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永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小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杨洪

  编制单位: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永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小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杨洪

  编制单位: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永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小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杨洪

  编制单位: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永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小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杨洪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2022年度提前执行。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蕞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蕞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执行该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一一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3年头部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头部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公司2023年头部季度门店变动情况:

  注:上述超商业态含直营店及加盟店。

  二、2023年头部季度,拟增加门店情况如下:

  三、2023年头部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2023年头部季度获得政府补助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于2023年头部季度累计收到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二、政府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于2023年头部季度累计收到政府补助为人民币12,290,540.69元(未经审计),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1,768,124.69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522,416.00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时,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并计入当年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具体对公司2023年度的影响额将以经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后的金额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2022年度提前执行。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蕞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蕞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执行该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 〔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具体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600827 900923 证券简称:百联股份 百联B股

葛毅明微信号
公司注册/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注册公司招商引税奖励平台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相关文章

10月1日起上海市民购买绿色智能家电有补贴涉及八大品类蕞高补贴1000元

10月1日起上海市民购买绿色智能家电有补贴涉及八大品类蕞高补贴1000元

  由内容质量、互动评论、分享传播等多维度分值决定,勋章级别越高(),代表其在平台内的综合表现越好。   原标题:10月1日起上海市民购买绿色智能家电有补贴,涉及八大品类蕞高补贴1000元   东方网记者程琦9月30日报道:十一黄金周来袭,上海市民绿色...

15亿元!上海家电消费补贴政策开始实施

15亿元!上海家电消费补贴政策开始实施

  据上海市商务委消息,自3月30日起,上海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实施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政策,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根据补贴政策,个人消费者在参与企业的门店可购买若干件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0%享受一次立减补贴,补...

2018上海新能源车补贴政策是什么

2018上海新能源车补贴政策是什么

  (一)按照中央财政补助的50%,对本市纯电动乘用车进行补助;   (二)按照中央财政补助的30%,对符合条件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进行补助;享受补助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发动机排量不得大于1.6升且纯电续航需大于50公里;...

2020年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补贴及银行贷款贴息政策说明

2020年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补贴及银行贷款贴息政策说明

  1、浦东新区中小微企业,已结清的企业贷款(含企业信用贷和经营用途的房产抵押贷款)。首贷100%,次贷返还70%,不限行业和资质。虹口、普陀等区50%(有贷款类型限制,详情可私聊Rose)。   PS:松江区2019年高新企业区财政补贴20万   全...

2022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

2022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

  为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订了《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规定自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22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   为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订了《上...

2023年第二批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拟支持项目公示

2023年第二批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拟支持项目公示

  网讯 据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消息,为推进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根据《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和《2023年度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