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粮食局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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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粮食局关于改进对本市1985年起实行的猪肉等副食品价格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二)
【颁布部门】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粮食局
【发文字号】沪财企二[1996]76号
【颁布时间】1996-11-07
【实施时间】1997-01-01
【法规编号】421448什么是编号?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粮食局关于改进对本市1985年起实行的猪肉等副食品价格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二)
为转变补贴机制,改普遍补贴为重点对低收入家庭人员和少数有特殊困难职工的重点补贴、特殊补贴,在本市现已建立企业职工蕞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蕞低生活标准、城镇居民蕞低生活保障线和对城镇低收入家庭发放帮困粮油卡的基础上,经市府同意,从1997年1月1日起,对1985年猪肉等副食品价格补贴(简称“副补”)中有关城镇常住户口居民的发放办法,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作如下调整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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