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28证券简称:鸣志电器公告编号:2024-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常建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运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420,066,000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802,640.00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进行调整。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期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所有相关激励对象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头部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下午14:00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头部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头部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证券代码:603728证券简称:鸣志电器公告编号:2024-041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3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
●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2日(星期一)16: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公司将会在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同期披露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3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召开2024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事项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常建鸣先生;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程建国先生、公司独立董事鲁晓冬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温治中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1.投资者可以在2024年9月3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注册并登录中国证券网(),以网络互动形式参加本次说明会,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2.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2日(星期一)16:00前通过邮件的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cn),公司将在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业绩说明会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公司将在本次媒体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本次媒体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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