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说明
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办税负担,提升服务管理质效,落实好相关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结合纳税人反映较多的财务报表样式更新等新情况,发布《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部分表单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8张表单,其中取消2张表单、修订6张表单。此外,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和其余15张关联表单中关于表间关系的填报说明进行同步调整。具体变化有哪些?本期小湘带您一起来看看!
为优化优惠事项填报方式,取消《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和《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将“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和“减免所得税额”相关优惠事项整合至主表。纳税人可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主表相应行次选择填报。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100000)
◆修改表单名称。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的名称与整个申报表的名称容易混淆,将该表单名称修改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
◆调整行次设置。结合新收入准则、租赁准则、金融工具和金融资产相关准则,根据蕞新财务报表样式优化调整“利润总额计算”相关行次。具体而言新增了五个行次,分别为“减:研发费用”“加:其他收益”以及“加:净敞口套期收益、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收益(损失填‘-’)”。同时,增加“稽查查补(退)所得税额”、“特别纳税调整补(退)所得税额”行次,便利纳税人在稽查查处以及特别纳税调整后更正申报。
(二)《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参照主表优惠事项填报方式,对《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进行调整,将表单中涉及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或摊销的优惠项目整合到第28行至第29行填报。纳税人可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选择填报。
(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考虑到《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已经废止,纳税人无需分别计算前三季度、第四季度研发费用金额。因此,删除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中的相关行次,并对“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的填报口径进行调整。
(四)《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A10705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4年第9号)规定,将原《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A107050)中“专用设备投资情况填报信息”固定行次变更为可增加的明细行次,同时增加“投资类型”、“投资额”、“抵免比例”、“可抵免税额”等填报项目,满足新政策填报需要。
(五)《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A109010)
◆优化总分机构分摊税款计算方法。对《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表样和填报说明进行调整,按照调整后的规则,企业先对全年应纳税款进行分摊,再由总、分机构分别抵减其已分摊预缴税款,并计算本年应补退税金额。
◆对《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A109010)的表样和填报说明进行调整。
甲公司是2023年在长沙市注册成立的企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甲公司分别在广东省、湖北省、江西省设立了分支机构A、B、C。2024年,甲企业全年预缴了250万元,其中,总机构预缴了125万元,A、B和C按照50%、30%、20%的分摊比例,分别预缴了62.5万元、37.5万元、25万元。甲公司2024年度汇缴应纳税额300万元,并发现分支机构A、B三因素填写错误,A的分配比例是30%,B的分配比例是50%。
头部步,整体计算企业本年应补(退)税额。
甲企业应补(退)税额:300-250=50万元
第二步,根据分摊比例分别计算总分机构应补退税额。
总机构应补(退)税额:50×50%=25万元
分支机构A应补(退)税额:50×50%×30%=7.5万元
分支机构B应补(退)税额:50×50%×50%=12.5万元
分支机构C应补(退)税额:50×50%×20%=5万元
头部步,根据分摊比例计算总分机构全年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第二步,计算总分机构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
总机构应补(退)税额:150-125=25万元
分支机构A应补(退)税额:45-62.5=-17.5万元
分支机构B应补(退)税额:75-37.5=37.5万元
分支机构C应补(退)税额:30-25=5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汇总纳税企业如果不存在分摊税款计算不准确的情形,无论按原计算方法,还是按新计算方法,结果都是一样的。但是,若汇总纳税企业预缴环节未准确计算分摊税款,新计算方法可通过全量分摊方式,对全年分摊税款重新计算,实现多退少补。案例中,由于分支机构A和分支机构B在预缴环节分摊税款不准确,按新计算方法计算后,分支机构A在汇算清缴时应退税17.5万元,分支机构B应补税37.5万元,实现了对预缴未准确分摊税款的调整;由于分支机构C不存在分摊税款不准确的情形,无论按哪种方法计算,分支机构C在汇算清缴时均应补税5万元。
企业发生股权(股票)处置业务的,应区分三种情形分别填报:按税收规定属于企业重组的,在《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中填报重组情况;不属于企业重组,但按税收规定确认为损失的,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填报损失情况;除上述两种情形之外,均应在《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中填报处置收益相关情况。
注意区分两处“特别纳税调整”的填报,新增的“特别纳税调整补(退)所得税额”针对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发生的税款所属期为本年度的特别纳税调整实际已补(退)所得税额;《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中的“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是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期间的应税所得额调整。
申报免税收入等优惠事项时,需要严格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中的事项名称填报。《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另行发布。
《公告》适用于2024年度和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今后如出台新政策,按照新政策相关规定填报。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规则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不进行追溯调整。纳税人调整以前年度涉税事项的,按照相应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课程一、解锁DeepSeek:为企业税务工作注入智能新引擎
(一)AI 与税务领域融合趋势及 DeepSeek 认知
1.AI 在税收领域的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讲解AI技术如何重塑财税行业生态
2. DeepSeek 核心功能深度剖析,分析其在税务场景中的独特优势与适配性
(二)DeepSeek 重构财税基础流程
1.利用DeepSeek 优化财税数据分析流程,通过实际操作演示如何快速识别财税风险
2.借助DeepSeek 实现财税报告自动生成,对比传统方式,展示效率与准确性提升
3.运用DeepSeek 构建财税风险预警新流程,实时监控风险指标
(三)AI 驱动的财税风险防控实战
1.运用DeepSeek 精准识别税务稽查风险点与财务报告涉税风险,结合实际案例分析
2.通过DeepSeek 生成企业涉税风险合规优化方案
3.实时监控税务政策变化,利用DeepSeek 自动匹配企业业务,预测潜在合规风险
(四)AI 赋能税收筹划与合规化建设
1.企业经营全周期税务筹划中DeepSeek 的应用,如优惠政策精准匹配
2.利用DeepSeek 模拟资本交易、股权与并购重组不同税务规划方案下的税负与风险对比
课程二、增值税法权威解读与合规纳税实务
(一)增值税法的整体变化与亟需解决的问题
2.立法逻辑与增值税法的整体变化
3.增值税立法对行政执法、原有文件的影响以及可能出现的变化
4.增值税立法对企业的整体影响和应对之策
1.为什么将“劳务”并入“服务”;解决了哪些问题?将产生哪些问题?如何进行税种之间的协调。
2将“劳务”并入“服务”对开票、申报的影响。
3.消费地原则对境内界定的影响及可能产生的争议,企业应如何规避风险。
4.金融商品境内外的界定及影响。
5.为什么视同应税交易的条款大幅减少?视同应税交易的范围压缩了吗?
6.将货物用于投资、分配给股东,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7.委托代销、代销的税务处理将发生怎样的变化?在数字经济背景下,代销、联营等不同的方式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8.视同应税交易的货物范围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9.服务还需要视同应税交易吗?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
10.征收、征用的税务处理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为什么发生这样的变化?征收、征用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税务风险?
11.资产重组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企业需要关注哪些内容?
(三)税率与征收率的变化及影响分析
2.混合销售和兼营的界定和税务处理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3.对于混合销售和兼营,企业需要注意防范哪些风险?
(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变化及影响分析
1.扣缴义务人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2.企业向境外付款需要注意哪些风险?
1.强调价外税属性对企业今后运营的可能影响以及企业需要提前做好的准备
(六)进项税额的界定及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变化及影响
1.容易被忽略的问题“进项税额的整体界定”及产生的风险
2.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范围到底是扩大了还是缩小了?
3.共用的固定资产在抵扣进项税额时可能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4.非正常损失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到底是扩大了,还是缩小了?
5.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损失管理的不同
6.用“对应”替代“购进”将带来怎样的变化?
7.旅客运费、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抵扣将产生怎样的变化?
2.企业在留抵退税中容易产生哪些问题?
2.为什么会有放弃免税权的规定?放弃免税权需要注意什么?
3.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放弃免税权有何不同?
3.将电子******、税收共治、信息共享写入增值税法
4.虚开******与非虚开的判定及处理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有关问题的公告》核心问题解读
(2)符合不属于虚开的的条件,如何处理?
(3)虚开的专票是否存在善意取得?
本课程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精心组织的专门师资团队授课。授课老师均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包括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实务界资深专家、政策制定者等。具体师资以实际课表为准。
提示:结束时间以开课通知或课程安排表为准。
1.培训费:人民币4200元/人(不含食宿)王老师 一五一二八九三九三六七(同v)

公司注册/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注册公司招商引税奖励平台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