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600753):庚星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人员于2025年2月20日查询银行账户时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庚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庚星”)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自查,本次上海庚星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系上海庚星与上海林鑫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林鑫”)承揽合同纠纷,上海林鑫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所致。
公司将积极与法院、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尽快安排支付相关款项,依法妥善处理有关纠纷,争取尽快恢复被冻结银行账户正常状态,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银行账户累计被冻结情况具体如下:
2、上表部分数据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7日、10月25日、11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上海庚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形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均可正常使用。
(二)公司本次被申请冻结金额及实际冻结的账户金额为92,107.67元,占公司蕞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0391%,占公司 2024年三季度末净资产的0.057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被申请冻结金额为16,755,883.06元(其中部分被冻结资金存在超额冻结、重复冻结情形),占公司蕞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107%,占公司2024年三季度末净资产的10.5282%;累计实际被冻结的账户金额为710,033.56元,占公司蕞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013%,占公司2024年三季度末净资产的0.4461%。公司将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降低上述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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