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眼光(430140):引入战略投资者共同投资控股子公司
引入战略投资者共同投资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拟对控股子公司新眼光(上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管理”或目标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共同增资。增资前,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占目标公司100%股权;
增资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10万,其中人民币出资310万元计入股本, 无形资产(弱视近视综合治疗仪的专利技术)评估出资300万元计入股本(评估价以评估报告为准),小计占目标公司61%股权;自然人团队杨旸等4人共同出资人民币390万元,占目标公司39%股权。
增资后目标公司的核心业务是专注于眼科近视、弱视、干眼的防控和治疗,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蕞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蕞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蕞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本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06,467,311.85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资产为人民币257,573,130.34 元。本次对外投资的帐面价值为 6,100,000.00元,占本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1.99%, 占本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37%,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5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共同投资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名称: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赤峰路65号614室
主营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机电一体化、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医疗器械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光学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日用百货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高清影像录制设备的研发、组装(限分支机构经营)。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佳京路455弄26号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紫云西路28弄翠庭1号楼20层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万达广场3号写字楼1106-1107
住所:上海静安区新闸路1068弄5号2207室
目标公司名称:新眼光(上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通路 127号 16层(集中登记地)
主营业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体育健康服务;心理咨询服务;家政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头部类医疗器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平面设计;图文设计制作;财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摄影扩印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增资前,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万元,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占目标公司 100%股权;
增资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万元,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610万元,其中人民币出资 310万元计入股本, 无形资产(弱视近视综合治疗仪的专利技术)评估出资 300万元计入股本,小计占目标公司61%股权;自然人杨旸出资货币资金 200万元,占目标公司 20%股权;自然人张嘉匀出资货币资金 120万元,占目标公司 12%股权;自然人张远能出资货币资金 20万元,占目标公司 2%股权;自然人乐明留出资货币资金 50万元,占目标公司 5%股权;自然人团队小计占目标公司 39%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310万元现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无形资产是弱视近视综合治疗仪的专利技术,2024年11月30日账面原值330.18万元,累计摊销99万元,账面价值231.18万元,目标公司股东双方认可的出资价值为300万元(评估价以评估报告为准)
自然人团队拥有丰富的医药类销售经验,多笔成功的医药产品推广案例,强大的销售网络与团队。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把弱视近视综合治疗仪的专利技术注入目标公司。
自然人团队选举一人担任目标公司总经理,负责弱视近视综合治疗仪的销售与市场推广。自然人团队累计完成不少于 1000万人民币净利润后,双方同意且公司可以回购目标公司股权,公司股权回购价为自然人团队出资额乘以(1+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的现实经营需要和未来发展战略做出的慎重决策,有利于公司完善市场布局,有利于更好地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本次对外投资是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角度及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仍然可能存在一定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及管理风险。公司将完善各项内部控制流程和控制监督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布局具有重要意义,投资完成后,将更加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预计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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