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税收新政:取消普通住房标准12月实施
上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上海市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宣布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区分标准,并明确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一政策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
根据《通知》,上海取消了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以转让收入的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规定。对于不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的个人,将按照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其他个人所得税政策保持不变,例如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公告》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若销售不足2年的住房,则需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这一政策有助于减轻长期持有房产者的税收负担,同时对短期交易行为进行调控。
上海将适用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对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且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按1.5%的税率征收。对于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相关税率也有所调整。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合理住房消费,减轻购房者的税负。
《通知》规定,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对于2024年12月1日前尚未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契税,符合《公告》和《通知》规定的,可以适用新政策执行。这一过渡期安排有助于确保政策的平稳实施,为纳税人提供明确的指导。
上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的政策,以及相关的税收优惠调整,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举措。这一政策的实施可能会对市场产生深远影响,包括影响房价、刺激交易量以及调整市场预期。然而,这些政策的调整也可能引发关于税收公平、市场调控效果和政策持续性的讨论。一方面,政策调整旨在满足居民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如何平衡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是政策制定者需要考虑的问题。此外,政策的长期效果和对市场的影响也需要进一步观察和评估。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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