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迈斯: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人,对威迈斯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头部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万仁春先生、杨学锋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关联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深圳市首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150.00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100.00%,2024年10月31日前实际发生金额38.79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100.00%。 - 上海威迈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9,500.00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100.00%,2024年10月31日前实际发生金额419.73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100.00%。公司将对上海研发实验室进行装修,根据目前实际进度情况进行交易预计。 2.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上海威迈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000.00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100.00%,2024年10月31日前实际发生金额517.97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100.00%。主要系公司业务经营需求变化,预计租赁需求增加所致。 3. 合计:13,650.00万元,2024年10月31日前实际发生金额976.49万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深圳市首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2024年预计金额100.00万元,2024年10月31日前实际发生金额38.79万元。 - 上海上次这里餐饮有限公司:2024年预计金额150.00万元,2024年10月31日前实际发生金额0万元,该关联方已于2024年5月23日注销。 2. 实验室装修改造 - 上海威迈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预计金额10,000.00万元,2024年10月31日前实际发生金额419.73万元,主要系公司业务经营需求变化所致。 3.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上海威迈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预计金额820.00万元,2024年10月31日前实际发生金额517.97万元。 4. 合计:11,070.00万元,2024年10月31日前实际发生金额976.49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深圳市首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梁游钧 - 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时间:1992年2月26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6B -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文心二路万商大厦三楼 - 经营范围:受建设方委托承担基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技术咨询;招标评标组织;预算编制;工程结算、工程估算、工程监理业务。 -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梁泽华 - 蕞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人民币3,835.8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03.37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92.5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5.9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 上海威迈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万仁春 - 注册资本:22,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时间:2017年8月23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BPEK4T -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芳路8号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从事机电科技、环保科技、医药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元器件的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上海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纳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蕞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人民币62,667.1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9,816.84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90.4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54.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 深圳市首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杨学锋之妻马莉娜担任董事。 2. 上海威迈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之参股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一直保持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业务合同约定了合理的结算周期,截至目前业务合同执行良好,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因关联方无法履约而导致公司损失的风险小并处于可控范围内。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5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及实验室装修改造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计价方式及交易价格在遵循独立交易原则下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的公允定价,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关联方及其子公司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业务需要,具有商业必要性和合理性,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上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在公平的基础上按一般市场规则进行,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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